自贡频道 罗伟
1月31日,记者从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将面向辖区基层法院遴选1名员额法官。符合条件的法官,可于即日起至2月8日报名。
为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市法院法官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四川省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和遴选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等有关规定,经省法院、市委组织部同意,自贡中院决定开展逐级遴选法官工作。
一、遴选范围及名额
面向自贡市各县(区)人民法院遴选员额法官1名。
二、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本次遴选,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备与司法责任制相适应的业务素质、职业品行,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基层法院担任法官5年以上(含员额制改革前任职经历);因业务工作表现突出,近5年内荣记二等功以上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的法官,法官任职年限可放宽至4年;
4.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
5.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为三级及以上,或四级法官任职满2年;
6.应当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
7.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8.公务员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审判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11.符合员额法官任职回避有关规定;
12.具有职位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任职年限等的计算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24年1月3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近三年在审判工作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8.无正当理由未完成上一年度基本办案任务的;
9.近三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健康状况无法胜任员额法官岗位工作的。
10.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等文件规定,任职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11.其他不适宜担任市法院法官的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8日。
1.报名审查。报考者自愿选择报名,下载《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逐级遴选法官报名推荐表》(附后),准确、如实填写后,提交所在基层法院政治部,由政治部会同本院审管、督察等部门,严格对报考者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院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于2024年2月8日前报市法院政治部。
2.开考比例。遴选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法院党组研究同意后,可放宽至2:1。放宽后仍达不到的,取消遴选计划。
3.发放准考证。准考证由市法院制作,并通过相关基层法院发放至考生本人。
(二)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40%。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分析案件事实、归纳争议焦点、正确适用法律、制作法律文书等实际办案能力,不指定复习范围。笔试命题、组织、阅卷工作,由市法院负责。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最终发放的准考证为准。考生在笔试当天,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由市法院公布,市法院结合实际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者,不得参加下一阶段遴选。
(三)资格复审
1.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比例的,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试者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及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提交《逐级遴选法官报名推荐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面试当日,考生凭面试通知单、面试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由市法院命题并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逻辑分析、归纳提炼、沟通表达、仪表仪态等方面与市法院法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时间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差额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折合总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按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因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名额空缺,可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考察后由市法院党组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2.考察工作由市法院组织实施,分为综合素质考察和工作实绩考核,注重审判工作业绩的考察。
综合素质考察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进行,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综合素质能力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不唯分取人。
工作实绩考核采取提取考察对象近2年业绩考核结果,并由考察对象自行提供近2年本人承办案件的庭审录像、裁判文书各1份,由市法院审管办组织进行评价。
(六)体检
体检由市法院组织实施,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从已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
(七)决定与任职
拟任职人选,由市法院党组综合考察考核情况和人岗相适度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市法院和拟任职人选所在法院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职的,按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任职,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任职。
四、纪律与监督
市法院逐级遴选法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并自觉接受干警、群众的监督。发现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情况的,可向纪检监察部门检举。
对于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情况严重的将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3-4701218
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0813-4706331
市法院督察室:0813-4706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