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村规划管理条例》8月1日起施行-凯发k8官方旗舰厅

2022-07-18 21:36:42来源:编辑:杨国庆

四川在线记者 秦勇

7月18日,记者从《自贡市村规划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条例已由自贡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31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3月31日批准,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全文分为总则、规划的制定、规划的实施、法律责任和附则五章四十三条,自贡市行政区域内村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适用本条例。也就是说,制定村规划,修改村规划,依照村规划开展建设活动,都要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目前,自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存在村级规划滞后,引领覆盖不足,规划意识不强,建设管理无序,村民建房随意性大,建筑风格杂乱无章,违建现象较为普遍,农村公共设施不配套,农村建设用地和资源的利用率低等问题。

自贡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游华表示,制定并实施《条例》,旨在推动全市建制村加快规划编制,以规划引领乡村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合理布局,促进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发展。

《条例》从明确村规划的内容和制定要求,保证规划编制质量;优化简化村民建房程序,回应群众关心关切;加强村民住宅风貌管理,充分彰显地方特色;加强村民住宅质量安全管控,践行人民至上理念等七个方面推进村规划管理创新。

当前,农村住宅建设是村民最关心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条例》提出建立“联审、联批、联办”工作机制,推行“一站式服务”;对农村宅基地管控要求再次明确,特别是对利用原有宅基地进行住宅建设的,按照不超出现行宅基地标准面积审批后建设,从而更好维护村民的权益,体现立法为民的思想。

如何保持乡土风貌,展现川南民居特色?《条例》从三个环节进行引导,首先,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编制体现地方民居特色的村民建房通用图集,无偿提供村民选用;其次,在村规划环节,对“注重体现村落形态、保持乡土风情,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具有一定保护价值的建筑物周边,新建、改建建筑的”和“农村居民点总平面布置、建筑设计与风貌引导、设施配套”,在规划时就作出控制要求;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可实行“一村一规划”;在建设环节,村民需要提供选用的农房通用设计图,如果自主设计的,提供设计图。

“通过以上三个环节的引导和控制,保证农村各村住宅风貌相对协调、统一。”自贡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说。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条例》还从多个环节对农房质量进行控制,加强选址控制,在村规划编制中明确要求“不得在依法保护的区域以及易发自然灾害等不适宜居住的区域规划村民居住点”。村民住宅建筑面积、层高、层数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房屋在建设时,《条例》要求村民住宅建设选择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的通用设计图或者自主设计,严格执行村民住宅抗震设防、建设质量安全和生态环境标准;加强农村建筑施工人员和施工企业的管理,按图施工,落实抗震设防措施,形成施工记录,作为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对承担的农村住房建设施工作业安全和质量负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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