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记者 秦勇
4月8日,记者从自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日前,该市办理首例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
去年7月,自贡出台《开展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在试点区域一年内力争增设既有住宅增设电梯50部,所需建设和运营维护资金由实施主体承担,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后,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可按照公积金管理机构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增设电梯。
因此,自贡职工华先生在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后,到自贡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并迅速办理完结。
目前,自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增设电梯实际支付分摊金额、不超过职工及其配偶上年末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职工及其配偶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权属证明的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账户状态为正常、未冻结,且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在取得电梯使用登记证一年内,便可申请提取。
自贡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提取公积金有两种办理方式,可通过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微信公众号、手机app,进入“提取业务”选择“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后录入信息并拍摄上传资料办理,也可持办理资料前往公积金各网点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