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亿)
2月9日,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第11号通告,即日起,从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区新到(返)自贡市人员自觉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从其他地区新到(返)自贡市人员自觉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全文如下:
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第11号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十分关键的时期。为进一步做好新到(返)市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规定,现通告如下:
一、请所有新到(返)市人员主动接受高速公路、国省干道等交通检测点体温检测,如实登记个人信息。
二、请所有新到(返)市人员1小时内到居住地所在村(社区)登记,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主动接受服务管理。
三、请从湖北省等疫情高发区新到(返)市人员自觉落实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从其他地区新到(返)市人员自觉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
四、请相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如发现有单位和个人未遵守的,请主动举报投诉。对隐瞒不报或拒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疫情防控事关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让我们携起手来,同舟共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幸福美丽家园。
举报投诉电话:12345。
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