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记者 刘亿)
2月9日,记者从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该市发布通告,将暂停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康复科、健康体检科、中医针灸科、中医推拿科等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前述相关专科诊疗活动,仅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临时关闭全市独立设置的门诊部、诊所。
另据记者了解,此次临时关闭的“独立设置的门诊部”,指不依托住院部单独设置、没有住院病房(床)的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内所设置的门诊部(如市、区县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机构的门诊部)不属于此次临时关闭的范围。此通告自2020年2月10日上午8:00起施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第10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暂停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整形(美容)科、康复科、健康体检科、中医针灸科、中医推拿科等专科医院和综合医院前述相关专科诊疗活动,仅保留必要的急症诊疗。临时关闭全市独立设置的门诊部、诊所。
疫情防控事关公众健康和公共安全,请全市各有关单位和广大市民朋友理解、支持和配合。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通告自2020年2月10日上午8:00起施行,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13-5508000。
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0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