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 告
第 9 号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实施疫情防控五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市所有的城市小区、企事业单位职工居住区都要实行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特殊情况下确需进入的, 必须进行信息登记。所有进出人员都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
二、加强出租房管理,出租房屋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所在社区及时如实报告承租人信息,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的,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三、农村以村组为单位加强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特殊情况下确需进入的,必须进行信息登记。所有进出人员都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并佩戴口罩。
四、近14天有湖北省疫情高发区旅居史、近7天从其他地区 到(返)市的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 如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
五、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和省、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自贡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0 年 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