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 蒋兵 记者 张启帆 秦勇
近年来,预付式消费模式在健身、美容美发、洗车、服装洗涤、家装等行业中大量应用,有关预付卡、会员卡、预付费的各种消费纠纷不断增多,商家关门跑路或卷款逃逸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9月8日,川报观察记者从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更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市场秩序,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荣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特发布消费警示“五条”,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单形式向广大消费者进行宣传警示。
理性判断自身需求。在进行预付式消费时,弄清自己是否长期需要此类服务,要按照自己的实际需要来办理预付卡,做到“理性消费、拒绝诱惑”。对商家宣传承诺,要保持冷静,切忌见面就签合同并付款。尽量选择金额小、期限短的预付式(卡)充值,不建议一次性充值金额过大、使用期限过长的预付式(卡)消费。
准确掌握商家情况。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式消费之前,应当全面了解经营者的情况,如是否证照齐全、执照登记事项是否与实际一致等,选择规范经营、有一定规模、诚信度高的商家。
完善细化合同约定。切勿轻信商家的单方面宣传、口头承诺,同时重视合同中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使用期限等相关条款,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对商家的承诺应要求写入合同。
索取保存票据证据。办卡充值后,一定要向商家索要票据,并注意发票上加盖的公章、财务章或发票专用章是否与经营机构名称一致。保管好经营者的有关宣传册页、预付卡协议、付款凭证和个人消费记录等证据,便于在发生消费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次消费后,都要仔细核对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的金额,及时掌握卡内余额。
主动维护合法权益。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投诉(单用途预付卡的主管部门是县商务局,多用途预付卡的主管部门是人行荣县支行)。一旦发现商家有骗取预付款等欺诈行为或存在“卷款蒸发”的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