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省抓党建促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会议精神,荣县强化工作督促与指导相结合,通过建立“五帮三督三报告”制度,构建脱贫攻坚督导相促工作机制,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五类”帮扶主体差异化明责。荣县明确县级领导、帮扶单位、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突击队、帮扶干部五类帮扶主体责任,归纳形成19项主要工作职责,明确21条刚性工作要求,推动帮扶主体下沉到镇(街)、村、户开展帮扶工作,确保责任不落空。
“三项”督导针对性促改。荣县统筹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目标绩效办、县脱贫办、县委干部监督员五支监督力量,组建脱贫攻坚联合督导组,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电话抽查、工作座谈等方式,以督促改、以督促效。
“三方”报告晒责晒效。五类帮扶责任主体以镇(街)为单位,每周向县委组织部、县脱贫办以及所在镇(街)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临时党委三方报告工作情况,重点报告问题查改进展、好的经验做法和需要协调联动解决的突出问题,通过报告晒出工作责任、晒出工作成效。同时,针对报告情况,县委组织部和县脱贫办统一汇总、研究、分解、跟踪,做好后半篇文章,涉及帮扶工作的由县委组织部督促、指导整改;涉及扶贫政策、项目的,由县脱贫办分解到对应专项牵头部门,由部门领办、联办。(丁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