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大安区市场监管局牛佛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佛镇金通农贸市场的一水产经营店冰柜内发现有已加工完成(去毛、剖杀)的野鸡、斑鸠和山猫等野生动物制品24.86kg,执法人员对上述野生动物制品依法予以查扣。
该店当事人经营野生动物制品的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尤其在当前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联合发文《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当事人的行为属于经营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行为。大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对该经营户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待案件查处清楚,将第一时间把结果向公众公布。
(大安区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