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俊 自贡频道 林听宇 四川在线记者 文铭权
“汪大爷,您身体好些了吗?是这样的,司法救助金8000元已经打到了您的卡上,您记得及时去领取......”
6月8日,川观新闻记者从自贡市贡井区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曾仁洪在审批一起审查起诉的盗窃案时,敏锐的职业洞察力让他发现被害人汪某某具有司法救助可能性,随后主动联系汪某某了解其家庭情况、实际困难等,并向其发放8000元司法救助金。
今年74岁的被害人汪某某,系贡井区五宝镇吴家村原建档立卡贫困户,也是村里的留守老人。年事已高的他常年一个人居住在吴家村,儿子、儿媳都在外地工作。
前段时间因家中被盗走全部积蓄3万余元且未获赔偿,汪某某因此抑郁成疾病倒,导致其家庭经济更加困难,儿子汪某也将他接到外地务工的地方住院治疗。
案发后由于汪某某一直在异地医院就医,无法到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所以由其儿子汪某代理汪某某向检察机关申请司法救助。曾仁洪主动接访了汪某,讲解司法救助法律规定和政策,告知其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及流程,引导其提供申请材料。
经调查和审查相关资料,该院最终决定向申请人汪某某发放8000元的司法救助金,帮助其缓解生活困难渡过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