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贡井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勇与贡井检察院副检察长关成等一行人前往贡井区建设镇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的破坏现场,实地查勘、核实被占用、破坏的耕地情况。
贡井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邹某某非法占用耕地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向贡井法院提起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追究邹某某的刑事责任,并要求邹某某对破坏的18.13亩土地复垦,恢复土地功能和植被。这是贡井法院受理的首例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也是涉及国计民生的环境资源保护类案件,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在受理该案后,一方面加大审判团队力量配置,指派办案经验丰富的审委会专职委员李勇担任案件的主审法官,并选取的优秀员额法官及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另一方面为查明非法占用耕地面积及破坏程度,主审法官会同检察官等实地查勘现场,前往位于贡井区建设镇s305道旁的破坏现场,了解建筑垃圾倾倒、地面压实、地磅秤安装等破坏耕地的实际情况,为案件的审理做好充分的前期工作。该案定于2020年4月9日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
(曹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