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频道 万方雄 四川在线记者 秦勇
近日,自贡市大安法院巧用信用惩戒措施快速执结两起涉劳务合同纠纷的民生案件,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法院执行职能。
2018年至2019年期间,刘某父子二人于在李某承包的工地上打工,但工程完工后,李某拒绝支付劳务费共计2万余元,刘某父子遂将李某起诉至大安法院。经大安法院主持调解,双方约定分期履行,但李某未如期履行义务。
大安法院受理执行申请后,随即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依法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
同时,法院了解到被执行人在雅安做生意,正准备向某银行申请贷款。执行人员根据这一线索遂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记录,还可以根据情节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这一举动促使被执行人李某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刘某父子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协议被执行人李某立即支付案款的85%,剩余的2000余元两个月内付清。至此,该两案从立案到和解仅用6日执结。
据悉,大安法院在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过程中,及时查找案情的相关线索,针对性的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